鄂尔多斯市绿动能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动集团”)是经东胜区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2023年7月,注册资本3亿元,现面向社会招聘文秘岗。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要求
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要求相关的工作能力和素质,能够协调各类日常工作。
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学历要求
符合具体岗位的学历要求。
(二)专业要求
符合具体岗位的专业要求。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鄂尔多斯市绿动能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需求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六)现役军人。
(七)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流程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5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凡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者,请将个人报名所需相关资料:《绿动能源集团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个人征信报告、签字版《个人承诺书》等扫描件以文件夹形式发送至邮箱:1341136380@qq.com,邮件主题:姓名+应聘岗位。
3.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对报名时提供的各项信息真实性负责,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填报信息一经资格审查通过,不得更改任何信息。存在恶意投递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材料、扰乱报名秩序、在招聘全过程中凡发现有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等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按照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曾有犯罪记录、信用风险、金融违规等情形。审查通过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资料提供不真实的应聘人员,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通过资格审查的,以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告知面试事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单独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比例说明。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展面试工作。
2.面试时间地点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进行通知。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任职条件、个人工作经历、对应聘岗位的理解、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语言表达等能力,综合判断、全面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与应聘岗位的匹配程度。
根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在二甲医院及以上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入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等影响正常履职的疾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按应聘岗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深入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及其业务素质与选聘岗位的匹配程度等方面情况。
(五)公示
对考察对象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视情况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
(六)录用
公示期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公司劳动用工相关流程办理录用手续。
(七)试用期
根据单位的相关规定,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三、薪酬及待遇
缴纳五险二金,薪酬待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宜
(一)应聘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招聘过程中未进入后续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何阶段及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2.个人信息不实的。
3.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4.相关证书证件不合格的。
5.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6.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相关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
7.其他违反招聘有关规定情形的。
监督电话:0477-8385071,监督电话在工作时间开放,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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